服务项目 网站建设 成功案例 域名注册 虚拟主机 网络推广 平面设计 网络常识 返回首页 | 关于我们 | 联系我们
 
"第五媒体"-群发短信广告业务正式启动 Image is everything
 
Date:2008-06-23 Visits:1415 Type:站内公告 Author:天地间
 

短信群发广告这一新媒体概念已被商界誉为"第五媒体";短信群发广告是您事业走向成功的捷径。短信群发广告以全新的媒体传播形式,即时发送,一瞬间万人传播!它的接收者是最具消费力一族——移动电话的持有者!它是商家一对一营销诉求的最佳方式!精确锁定消费者,100%阅读率!它的发布时间更灵活!不用提前排期,即时发送,天地互通!它是您自己可以定额预算的媒体工具!定好您的预算,定额定向定条发送给目标群体。



信息产业部统计显示,截至2007第一季度,全国手机用户超过4.8亿户;山西手机用户数达1300多万;太原手机用户更是突破380万大关。庞大的用户群体,必将给您带来无尽的商机!

短信群发广告与传统的广告媒体、推销方式相比较,拥有以下优势:

(1)速度快:短信广告的传播不受时间和地域的限制,全国任意一个省市都一样;发送数百万手机用户,匀可在发送完毕后马上接收到广告信息。发布广告内容可以随时更改,保证最新信息在最短的时间内传播给消费者。
(2)分众性、回报高:短信广告直接影响到最有消费力的一族,且同一产品可根据不同的接收对象轻松传递不同的广告信息,以求最大限度提供客户的购买欲。
(3)投资省:短信广告打破传统广告媒体定价的行规,广告主定好自己的支出预算,定向定条发送给目标客户。传播形式时尚、新颖。
(4)精确性:短信广告最大的特性就是直达接收者手机,“一对一”传递信息,强制性阅读,时效性强,100%阅读率!在媒介与人接触的有限时间中,能提高人与广告的接触频率。
(5)蔓延性:短信广告具有很强的散播性,速度快,一分钟即时发送,一瞬间万人传播!接收者可将信息随身保存,随时咨询广告主,需要时可反复阅读,并可随时发送给感兴趣的朋友。
(6)灵活性:短信广告发布时间极具灵活性,广告主可以根据产品特点弹性选择广告投放时间,甚至具体到某个具体的时间段内发布。
(7)互动性:短信广告可以让机主与销售终端互动,与大众媒体互动,通过这些使短信用户参与到商业互动中,短信广告使人们参与互动的机会大增。
(8)低成本:短信广告的发布费用非常低廉,与传统媒体动辄上十万甚至上百万的广告费用相比,短信广告的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。而通过短信平台提交短信广告,比直接用手机发短信息更便宜,大大降低了广告主的广告发布成本。 
(9)瞬时轰动效应强:它具有其它任何一个广告媒体无法比拟的瞬时轰动效果!

您最关心的话题:

一、短信软件开发的合法性
  短信软件开发贯彻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"积极推进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各个领域的运用"的指示精神,它需要运用现代移动通信技术、计算机技术、信息管理技术等多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,以服务企业、服务社会、方便人民生活为目的,短信软件技术开发不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,而且是属于国家鼓励和支持发展的高新技术。

二、短信软件系统使用的合法性
1. 生产销售合法:短信软件系统包括硬件和软件,硬件由摩托罗拉、西门子、诺基亚等著名的生产厂家生产,每一套设备都有国家信息产业部的入网许可证、质检总局的生产许可证等合法证件;软件开发是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授予本公司的营业范围,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。
2. 传输通路合法:本系统不属于国家管制的无线电发射设备,它是"点对点"的手机短信形式,必须通过系统提交到移动、联通的短信中心才能发送,相当于手机机主不停向外打电话或发短信,只是该系统能把编辑好的信息快速、连续、自动向外发送,因速度快效率高价格低而能为用户的宣传、销售、管理等带来帮助,它的通路是移动运营商的信息通路,移动、联通的发送通路合法,该系统的传输通路也合法。
3. 发送方式合法:短信软件系统主要用于客户管理信息发布、产品或服务宣传等方面,只要内容真实、合法,不会受到法律限制,另外,通过本系统发送的信息,接收者免费,也不存在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。国家清理整顿的主要是未经许可的收费短信、带有欺骗性的******等中奖短信及******等反动信息,对免费的普通短信或商务短信和机主自愿订阅的短信,国家予以保护和支持。短信的合法与否,其实不在于发送的渠道和方式,而在于内容,如果发送的内容非法,你通过人民日报或新华社等任何媒体发送都是违法的。你发送的内容是反动的、不健康的或违反法律法规的,你就要承担法律责任;反之,你发送的内容真实、健康、合法,你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。

三、短信是否侵害接收者权益
  短信群发既适于政府部门发布政策信息,也适于企业进行新产品信息发布、促销活动宣传等多种商务活动,加之手机短信导向准确、到达率100%、有效到达成本低、广告效果奇佳,因而受到企业用户的亲徕和追捧。然而,也有人质疑短信广告侵害接收者权益。
合法真实的短信不存在侵害接收者权益的问题。
  首先,短信就象报刊、电视一样是作为广告载体而已,它的形式和传输通路均通过移动、联通的合法通道。
  其次,它具有一定的可回避性,你可以选择看还是不看,你不能说电视、报刊登了广告要你看耽误你的时间就说它侵害你权益。

***下载群发短信广告价格表***    查看活动页面

如果您有需要,欢迎与我们直接联系:

电话:0351-7538722
手机:13033489650(韩先生)15903434705(衣先生)
邮箱:
tdjweb@126.com
客服:QQ 228770619   522795592

 
关于我们 | 合作伙伴 | 客户留言 | 联系我们 | 友情链接 | 站内地图 | 招贤纳士
版权所有 天地间网络设计有限公司[太原] Copyright 2008-2018 www.tdjweb.com All Rights Reserved
ICP09001287 E-mail:TDJWEB@126.COM Mobile[24hours]:15903434705